天津版“数据二十条”发布,目标三年1000 家高水平数商和数据要素型企业
到 2027 年,初步建成顺畅流动、高效利用、安全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出台一批制度规范和配套政策,引育 1000 家高水平数据商和数据要素型企业,落地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示范场景,打造 500个数据赋能创新应用,培育形成具有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到 2029 年,基本形成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的天津模式,打造成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重要枢纽和数据产业创新高地,数据成为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方案》提出建设交通、水务、金融、医疗、应急、文化旅游、房屋建筑等优势领域行业主题数据库。加强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库高质量数据供给。
探索发放数据券、算力券等,降低企业数据汇聚治理和开发利用成本。鼓励企业通过数据训练场、数据标注平台等渠道开放数据,到2027年打造30个试点示范项目。引导数据富集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数据,赋能中小企业降本增效和业务创新。支持行业自律组织建立数据开放社区。
鼓励数据商融合政用、民用、商用数据资源打造支撑传统产业研发、生产、管理的数据集。聚焦制造业12条重点产业链,支持链主企业牵头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到2027年累计建设高质量行业数据集2500个,有效支撑产业焕新。
鼓励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加入全国性数据交易组织,牵头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用好世界智能产业博览会等载体,承办全国性会议论坛,提升行业影响力。推动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引进国际数据商,上架国际数据产品。到2027年挂牌数据产品达4000个,交易额达10亿元。
鼓励国有企业创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模式,建立国有企业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字化转型激励机制。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建设人工智能训练场,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进场训练,促进更多行业深度应用人工智能。
鼓励市场主体依法探索以数据资产作价入股企业和股权债权融资的路径模式。完善数据金融监管机制,强化数据融资全过程风险管控,及时清理整顿和严厉打击非法数据金融活动。
政策原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要求,市数据局起草了《天津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现正式向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社会各界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jsjjzcghc@tj.gov.cn。
联系电话:022-60619051
联系地址:河西区梅江道20号
附件:天津市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数据局
2024年9月8日
来源 数据要素社整理自天津市数据局,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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